想想我确实好久没发东西了,用久得我都说不清多久了的给二二的G文混个更吧
回忆一下居然有点小感慨
民国pa,私设满满,经不起考究
以上,人物属于,ooc我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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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<01.
我从租界折返归家时,已接近早晨五点。
起行时天将亮未亮,透过屋瓦还能模糊窥见远山的轮廓,昏昏沉沉的罩着一层青。车里没有灯,万物的边角都淡得很敷衍,我拆封低头,借着一些星火读信。
信是顾梦从英国寄回来的,路上辗转了很多趟,昨日才送到我手里,入手时边角已泛了黑,想必途中很是受了一番难。我那时是动身去送一份翻译的文件,收信算个意外,里头的人催得急,我拿到信后只来得及匆匆看了一眼,就反手叠进了包里。
落款是一九三六年八月一十九日——已是两个月前来的信。
黄包车车顶的棚布厚实,透不进光,纸张上娟秀的字样仿佛全都晕染开,看起来很是费力,即使顾梦向来遣词简洁,信写得短小又精炼,看完时车也已经停了。
脚夫沉默着往旁边让了两步,草帽摘下来贴在胸口,头压得很低,后颈连着脊梁,低眉顺眼的样子。
我有心要说些什么,张口又不知要从何说起,于是囫囵咽下,只付钱下了车。
街道还空荡,我下车时无意抬头,顿见天光已破,日光好似燎原烈火,顷刻间烧尽了夜色,转首就成白昼,干干净净的一片崭新天。
这时候的上海还未醒,只有零星几个早行人沿街散步,喝茶逗鸟。我看着他们的松快神色,无端就想起刚刚租界里见过的晃眼灯酒,一时有些恍惚。这会儿租界里是还未睡的,酒肉天堂里没有昼夜,夜里闹得累了,就在白日里换一批人,又一场新的狂欢。
纸醉金迷,说的就是这样了。
外头比不得租界里的繁华喧嚣,但其实是更热闹一些的:万物都沾染一点儿鲜活的人气,看着就令人禁不住带上些许笑影。不像那个金线笼,里头关着一群只懂享乐的野兽,关着歌舞升平的奢靡,四面八方是风雨欲来,却好像昨日旧梦,过得像只有今朝。
那是个没有未来的地方。
屋里没有开灯,窗帘拉得很紧。房子太大,客厅就显得过于空旷了一些,连开门声都带着一些回音。我在门外抖落一身风尘,进门时把大衣挂上衣架,手套尚褪到一半,里头就轻飘飘传来一声男音,低低幽幽的,从容撕开满室阒寂。
他讲:“你回得有些晚了。”
我低声应了一句,抬手摁亮了灯,温黄灯火潮水般的倾倒一室。满溢的软和灯光里,一张俊秀面孔从书桌后露出来,很是年青。他没抬头,目光还凝在桌案上铺展的宣纸上,细长的小笔夹在他的指尖,墨痕一道道的叠出山海,像极了我出门时看过的那一道山嶂。
许墨就站在这道山嶂里,眉眼浸着江水,轻缓地微笑了一下。
<<02.
我是在四个月前见到他的。
彼时鎏金垂柳,草长莺飞,六月份的日光灼人又热烈,烫过世人眉骨,在香樟叶片间跃成斑驳滚烫的影。一叠的蝉鸣从罅隙中流泻出来,汇成半处喧嚣。
药铺在城北的弄堂里,店门很有一些年头,陈旧却不破旧,门边挂着一面靛蓝的锦旗。
我初到时就看见一个年青的男子站在那面锦旗下,穿云水碧的一身长衫,白底青纹,青衣直裰,是很内敛的穿法,只是不合时宜,穿来太热了些。
他天生一张俊秀皮囊,身形很瘦,所以显得格外高,青衣裹身时自有一种温雅的清逸。一副周正端严的容像,生得很是招人——只一点不好,此人未免太苍白了一些,连血肉里存着病气。但显见他的清傲是骨子里的,与这种孱弱相胁,让他看起来矛盾又冲突。
我后来才知道这个人是许墨,于是那些冲突感就成了一种合乎常理的必然,是他身上本就该有的特性。
我去时他每每都在,袖手站在灯下,面无表情的冷淡模样,也不同人说话,孤拔又落拓,像一尊刻得精细的俊秀玉雕,没有生气。
第九日我再来时,照旧自他面前路过,本以为又是擦肩而过,却陡然有只手从侧面伸来拦住我,将我吓了一跳。许墨就立在那面旗下,垂眸凝视我片刻,眼神极深,瞳孔中有漩涡一般汹涌的情绪,开口便问,你能看见我?
分明一个问句,在他口中却又笃定非常,仿佛开口时就已得到了答案。
我倏然一愣。
此前我不信鬼神,那些听来新奇的怪言诡事只作无稽之谈,过耳就忘。然而此时他就站在药铺的门店前,一只苍白匀称的手抬起,横在门前,店口人来人往,所有人与他穿身而过,熟视无睹,由不得我不信。
许墨独身站着,脸上甚至含有一星清浅的笑意,只回眸淡淡的看着我,仿佛对此情此景习以为常。
我愣愣地看了片刻,低头点了一根烟,面上不动声色,只是抬起的手有些抖,点了三次才点上。
卷烟燃烧起一缕平缓的烟线,我隔着这条线盯着他看了半晌,没有说话。他看起来也不心急,施施然立在三步开外,还是那副含笑的样子,仿若什么都不足以让他色变。
半支烟在指尖燃尽,我定了定神,才开口问他,“你是鬼?”
“也许是,”他思考了一会儿,笑得模棱两可,“这个问题的答案,我也很想知道。”
我看他不太像是说谎的样子,警惕微收,顿了一会儿才继续问:“……你想让我做什么?”
许墨偏头笑了,一副绮丽眼眉陡然凑近,近得我能看清他的眼睫,浓长深重,遮掩了眼底一抹幽深的紫。
“我不为难你,只想请你帮我个忙,可以吗?”他笑时眼睛微眯,眼尾细长,浅浅地勾着幻觉一般的温柔和蛊惑。
说话间他回头向后看了一眼,无根风骤然吹起了那张靛蓝的锦旗——翻飞的旗帜下,一盏白日里吹熄的灯笼簌簌抖动,影影绰绰间,一个手掌大的洞口赫然在目。
我踮起脚看过去,里面是一把染血的枪。
许墨就站在我的右手边,侧脸俊朗风逸,有刀刻的美亦有利刃的锐,薄唇一碰,微笑着问:“你可以带我走吗?”
他的声音悠渺,是辽远空阔的青山碧水,也是情人耳语的脉脉温情。
<<03.
他是死在这支枪下的。
彼时几多凶险,无需我多猜,但放在如今也不过是黄粱旧事,再没有几个人提起。
无论过往如何,此时这把枪正放在我书桌的第三个抽屉里,由我暂时保管。彼时惊鸿一面的那缕游魂,也施施然立在我面前,敛目泡了一杯清茶,无声递至我手里。
许墨仿佛看出了我在走神,微笑着抬手揉了揉我的头发。
他的掌温冰冷,但十指瘦长,天生有种让人心安的力量。这力道轻缓,并他一声温柔低缓的“遇上什么事情了吗?”,动人心魄。
我只摇头。
有些话是不能拿出来与他讲的,这与信任无关,甚至与神神鬼鬼无关,仅仅是不能说罢了。
许墨并不追问,只轻轻握了握我的手,返身折回书桌后,重新抽了张纸,提笔写字。那支笔握在他苍白瘦削的手里,铁画银钩,锋利得像执着刀。
这个年轻的男子死亡时正是大好年华,身上却罕见少年人的轻狂桀骜,我与他相处了一段时间,反而觉得他像个早早步入暮年的老学究。
许墨好用毛笔,提笔时沉腕拔镫,写一手风骨盎然的行书。毛笔的笔尖极软,他的字体却十分冷硬,落笔似有沙场,字藏金鸣,兵戈抢攘。
我自小信那一句见字如面,许墨的字很凌然,锋芒毕露,甚至因太锐利而显得咄咄逼人,显然并不似他表露的那般温和,软糯没脾气。
其实也是理所当然——江北许家从来不是个出文人雅士的地方。
这话是顾梦在信里写来的,我托她叹一点风声,却未曾想竟真在国外捉到一点消息。她写来时简洁扼要,客观得近乎冷血,寥寥几句概括这个年青男子的一生:“江北许家的大少爷,自幼聪颖非常,少年时期孤身出国,求学七载,归来时已有物理学鬼才的称谓,归国时受了不少阻碍,是个再惊才艳艳不过的人。”
信末,笔锋一转,又提及一些近况:“早几个月经了一场枪战,伤在要害,很难救得回来,听说是早已死了,也有讲还吊着半口气的,说不好,总之是生死不知……怎么突然问这个?”
我盯着许墨低垂的眉眼看了片刻,压下喉间的一句轻叹。
生死不知,说得极好,半人半鬼的落魄情态,的确是生死不知了。
<<04.
许墨初至时魂魄虚弱许多,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触物。这世间一切仿佛都对他抱有恶意,穿身即过,不肯将他接纳。他看起来并不在意,我问起时只温和答一句“习惯了”。
——其实怎会不在意,只是他比常人更理智,明白在意无用,也就当做不在意罢了。
我无端觉得心疼,后来也就时常带一些书回来,在书桌前陪他一起看。他起初有些讶异,随后便弯着眼角笑起来,微微凑近,浅褐的眼瞳盯住我,深处藏着些似笑非笑的狡黠,缓声开口:“我有更简单也更快些的方法,你要不要听?”
我让他盯得一愣,便听见那一把温清低哑的嗓含笑慢慢道:“你有没有听说过夏尔·佩罗的《玫瑰公主》?”
“也许你吻我,我也能醒来呢?”
我猛地后退一步,一时不察撞上桌角,他站在原地,没忍住以指抵唇笑出了声。
我揉着撞疼的腰侧,闷头想这人果真不是什么光风霁月的雅正君子——不过藏得漂亮罢了。
后来与他相处得久了,我模糊摸索到他一些脾性:说话时总半真半假,虚虚实实,言辞太过缱绻,反而让人不敢尽信。
那时我在报社工作,入职不久,工作格外忙,早出晚归。许墨不是个聒噪的人,相反他体贴得过分,不吵不闹的,很多时候令我下意识的忘记屋子里还有这样的一个人……不,是一只鬼,生活过得同原来一样,泛善可陈。
我理所当然的觉得我们将会就这样下去:仿佛相依为命一般,我陪他在空闲的午后看一本书,他倚着窗向我遥遥一笑,彼此陪伴,相互拥有。只偶尔在下班归家时路过弄堂,抬眼望见喧闹市景,灯火阑珊,有穿着马褂的小孩嬉笑着从我身旁跑过时,才会很突然的意识到,他过得似乎太寂寥了些。
孤清落寞,无所依托。
我想我该带他出去走走。
许墨实在不是一个话多的人。一如此时我这般突兀地提出外出,他也只是微笑着点头,询问我:“需要我为你做点什么吗?”
“不问去哪里?或者做什么?”我盯着他的眼睛。
“想说的话,你会自己告诉我,”他偏头笑了笑,“何况,到了自然就知晓了,不是吗?”
我无法反驳,只将那把枪小心的收入大衣深处。
一九三六年的七月还未太热,燕语鸠鸣,苏州河畔的建筑隐在夜色里,沉静如一张油画。月凉若水,湖面平稳,深夜里没有行人,只有远处的几声鸟啼。
许墨行走时无声,在河畔落座亦很安静,眉眼微垂,好似随时可以入画。他还穿着那日的长衫,长身玉立,月光映亮了他的侧脸,锋利的轮廓带着玉石的冷感。我无端的有些紧张,但同时也觉得镇定,他身上有一种宁静的特质,平静不急迫,仿佛只是微笑就能令我遗忘战争与烽火。
我愣神时一只手却从我眼前擦过,向远方一指。许墨的眼睛里映着夜色,含笑说了一句:“你看那里。”
他手指向的地方,河岸被薄凉的月光笼罩,仿若一层银色的幕,朦胧又浩渺,水草飘荡,蓬勃草木间藏着一些幽绿的萤光,影影绰绰的,慢慢的舒展开,汇成一条稀薄的光河。
“萤火虫是陆地的星辰,虽卑微而坚定,是最深刻的爱情。”许墨的嗓音很温柔,潮水一样的浸没我的耳蜗,冲刷出一片空白,天地间只剩下这一把嗓。他眨了眨眼睛,眉梢透着一点儿笑,看上去竟有些难得的孩子气,“听说看见萤火虫的人会有好运,你看,它们一定都很喜欢你。”
我闻言下意识的偏头看他,却陡然撞入一双浅色的眼瞳里。许墨的眼睛很亮,映着月色下的一整片苏州河。
他勾唇笑了笑,以温和捉着我的视线,轻声说:“你笑的样子很美,为什么不爱笑呢?”
“你也许可以常笑一笑的。”
我没有答话,只起身往回走,他没有立刻走到我身边,但我知道他就在我身后。
这个人与我咫尺之遥,我抬手摁上心口,却始终止不住那一瞬的悸动。
世说鬼怪惑人,原来鬼怪当真惑人——连男鬼也一样。
<<05.
八九月时我闲下来一些,空暇时便待在家陪他看书。许墨看书的速度很快,但看得很认真,偶尔遇上感兴趣的部分,还会倒回去看上好几遍。
我不太看得懂他提及的那些书籍,但还是乖乖坐着替他翻页。动作时手腕无意间擦过他的手指,本以为又是一次穿身而过,却陡然感觉落到了实处,触摸到他的指尖冰凉,的确极冷,冷得我一颤。
许墨微微一愣,回神后猛地收紧了手指,竟有几分难得的失态,他握住我手腕的力道极重,仿佛一个筋疲力尽的旅人,于沙漠边缘握住了一线希望。
惊喜异常。
等我收到顾梦的来信时,他已经同常人无异——只除了离不开那把枪太远,也无法被旁人看到。
时光荏苒,不知不觉我已同他同度了那么多日夜。
待到十一月中旬,上海便开始降温,秋意潮水般退去,众人都已裹上了大衣。十二月时下了一场雪,雪虐风饕,铺天盖地的落下了凉。
年关一近,我又开始忙碌,匆匆往返于家与报社,累得狠狠瘦下来一圈。
许墨便孤身在客厅里等我,壶中常备热水,等我归家时泡手。水温舒适,暖意顺着十指渗入骨缝里,充斥全身。我昏昏欲睡,眯着眼睛抬头冲他感激的笑笑。
此时许墨的侧脸就在我半指之外,只要稍稍靠近,就能印上那双薄凉的唇。我盯着他的眉目看了一会儿,竟恍惚有种我与他只是一对平凡爱人的错觉。
他抱我回房,臂弯沉稳而安静,手指冰凉,紧紧的贴合着我的腰线,一夜都不曾挪开过。
这一年的新年我是同他一起过的,所谓新年辞旧岁,瑞雪兆丰年,往日孤身时我并不如何在意,今年却特意的绕路去买了对联和窗花。
许墨贴窗花时我站在他身后,红色的剪纸映红了他的下颔,也浸柔了他的眼底惯常的凉意。我在他回头时抬手,递过去一个红包。
他怔了一怔,看起来很是意外。
我弯起眼笑,就着外头乍响的鞭炮声喊“新年快乐”。
许墨隔了许久才伸手接过去,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我的脸,我被他看得笑容都微微收起,才见他低头苦笑了一下,哭笑不得地叹了一口气。
他叫了一遍我的名字,问我:“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?”
“人对自己不能拥有的东西总是很渴求的,譬如金钱,譬如权势,譬如你幼时在橱窗里见过的玻璃糖罐。”
“这一点,鬼怪也一样。”
“甚至因为鬼怪没有太多顾忌,要比人更贪婪一些。”
他站在窗边,一手拿着我刚刚递给他的红包,一手紧紧握着我的手。嗓音和缓低沉,仿佛藏有最深的克制。
“鬼魂的世界是恒温且无色的。”他指了指自己的眼睛,示意我看过去。那双浅褐色的瞳孔极深,内里含着一星紫意,仿若两道没有尽头的渊,“你不能太纵容我,毕竟我比你想象中的……”
“更加贪得无厌。”
这会儿我尚还不知晓他话语背后的深意,只当他随口一谈。等我终于明白的时候,已经是一九三七年的十月。
一场疯狂的战乱席卷整个上海,诸生逃窜,艰难维持的平静局面被打破,腥风血雨,众人颠沛流离。
那时,我已半年多没有见过他了。
<<06.
许墨是在一月份失踪的。
一九三七年的年初极冷,接连下了好几场大雪,后来又转作了暴雨,交通不便,很多人被滞留。
我那时恰好在报社办公,被一场大雨困在这栋四层的巷里建筑许多天,始终不得归。
大雨倾盆,我坐在临时腾出来的休息室里,没来由地觉得焦灼,仿佛动物在天灾来临之前本能的躁动,但又无计可施。
等到三日后雨势稍小,我径直踏入料峭寒风中执意归家,然而还是晚了一步。
许墨已经不在家中了。
那时天已尽暗,空气潮湿而沉闷,仿佛无声的笼罩着一个奇诡的秘密。我顾不得浑身湿透,匆忙开灯寻找,电路接通后温光的光顿时映亮了整个客厅,但这里什么也没有,回应我目光的只有一片寂寥的空芜。
他只给我留了一张画。
轻勾细抹,落笔很匆忙,草草绘出一张人像,眉眼口唇,轻松拼凑成我的样子,栩栩如生——如若不是诀别,我还想调侃他一句头一次见他画人。
画里没有其他,只在右上角添了一句“莫失莫忘”。没有落款,寥寥四字,就是他留给我的全部。
我举着那幅画看了许久,才很恍惚的发现,我竟想不起我上次见他时是在做什么了。
世人很快就会忘了他——忘了那个曾经风华绝代,名动沪京的男子。而我也迟早会把他忘记,能记住这个游魂的,只有这潦草仓促的一张画,与那一把染血的手枪。
几百日夜的朝夕相对,到最后竟是什么都没剩下。
但我也没有时间去想念他了。战争足以让任何一个人迅速成长。
彼时战事吃紧,炮火连天,整座城被覆盖在战火之下,朝不保夕。城内乱成一团,四处皆是逃窜的流民,白日里狼烟烽火,到夜里亦是枪声未停。
报社在开战后的半月关了门,昔日的同事均在寻门路逃离上海,躲得越远越好。我在家里留了一些时日,只偶尔出门,在仓惶的人群里听闻一些近况——谁人死谁人活,今日又打到了哪里,政府是否增兵。
九月份战争进一步推进,城中近半的商铺关门谢客,但仍时常能听见大门被蛮横踹开的声响与女子的尖叫哭泣声。
我在阁楼上目睹了一个年轻女孩被当街拽走后,终于清楚地认识到我该走了。
可笑我此前还存在一点儿稀薄的奢望,盼着能否再见他一面。
九月下旬我收拾了行李北上,走走停停,跟着人流去往内陆。行李简单,不过一只随身的包裹,那把银色的手枪被我绑在后腰,预备着随时用以防身。
途中风景潮水一般向后流泻,拼不出清晰的光影。我靠着列车车窗看他留给我的那一张人像,以指尖描摹过道道笔触,兀自出神。
此时我回首去看,才意识到如今还伴在我身侧的,除了这张画与这把枪,也不过几件旧物而已。
我看着玻璃里映出的自己的脸,恍然想起他早时也是这般立在窗边,手中无意识的把玩着一支钢笔,隔着一层玻璃眺望苏州河。
山寒水冷,湖边还有未化的积雪,湖光镀上他锋利的侧脸,勾出一道冷锐的弧。
我推门进屋,他便笑着回头说,“你回得有些晚了”。
十月初我抵达北京,人生地不熟,也无亲人可以投靠,孤身度日,试图找到一份新工作。
但战乱人无根,终究还是漂泊。
我奔忙穿过人海,匆匆走过街巷,正准备离开北京到别处谋生,却陡然被人拉住,一把向后拽去。
人潮汹涌,车水马龙。
我于市井中陡然陷入那一幅青山绿水的山嶂里,水汽蒸腾,裹着一声低沉而压抑的叹息。
他在我耳旁说:“我抓住你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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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